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简报(2023年第8期)

时间:2023/10/1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一、重要事项

1、9月21日,省商务厅等14部门印发《促进家居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开展绿色商场创建,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逐步提高新居住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2、9月7日《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规〔2023〕3号)印发实施。

3、市考核办将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率(其中二级指标为农村户厕改造目标任务完成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成率)等无废城市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县区园区2023年度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指标。

二、工作进展

1、市发改委积极推进各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通过国家验收;金湖、洪泽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通过省级验收;其余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了循环化改造。

2、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意见,精准投放财税政策支持等四大类24条激励措施,努力培育一批绿色发展领军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绿色发展领军企业4家,2023年推荐11家企业报省参与评选。

3、市城管局积极探索“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模式,全市现有54个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开展垃圾分类的乡镇占比为71.05%。

4、市住建局市举办全市建材企业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培训。本年度新增3家企业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指导1家建材企业取得省级“绿色工厂”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家新墙材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5、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涟水牧原和清江浦牧原等项目完工投产,今年以来2家企业通过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省级验收,完成5个国家生猪产能基地申报。

6、市资规局扎实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今年以来3个矿山企业通过省级绿色矿山现场评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3个绿色矿山,分别为10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和13个省级绿色矿山。

7、市邮政局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新建网点和分拨中心的绿色化建设以及已建网点、分拨中心的绿色化升级改造,持续完善快递绿色包装回收体系,加强绿色邮政建设。

8、市交通局开展全市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综合评估,通过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船不间断地为京杭运河过往船舶提供生活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免费接收服务。2023年以来,全市港口码头共接收船舶生活垃圾14285艘次,生活污水9766艘次,含油污水397艘次,船舶污染物送交零申报9616艘次,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率均保持在95%以上。

9、市文广旅游局指导里运河文化长廊清江浦景区“无废航运细胞”工作模式,做好生活污水、垃圾和船舶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构建“无废航运”氛围。 

10、市税务局积极落实环保节能优惠政策,强化优惠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淮税通”征纳沟通平台、淮安税务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进行政策点对点精准宣传,实现“政策找人”。          

三、主要问题

(一)方案编制。一是个别单位方案编制滞后。淮阴区、工业园区实施方案,今世缘循环发展模式特色方案需进一步加速;已通过评审的方案,需高标准完成修改完善工作。二是指标设置不合理。个别县区实施方案部分指标设置低于市指标。

(二)无废宣传。一是个别部门未将宣传工作与无废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考虑部门工作多,考虑无废工作少。二是无废宣传深度不够。部分单位未结合“八大”创建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导致群众的参与度不高。

(三)体系建设。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从调度情况来看,完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提升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垃圾分类数据监管平台等体系尚未形成。

四、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方案编制。对10月底仍未完成方案印发的县区和部门,下达提醒函;同时,对已印发的方案开展评比工作。

(二)推进无废运河建设。10月底之前,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对全市“无废运河”实施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11月上旬之前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

(三)开展无废宣传工作。结合年度评估工作,开展新一轮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参与度。

(四)开展专题培训。对全市产废企业开展规范化评估培训,进一步提升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