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21

本报告由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77号,邮编:223001,电话:0517-83672403,电子邮箱:hahjbh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要求,聚焦环境质量、环评审批、污染防治、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噪音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2022年,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解读信息58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236余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00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4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22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8件(其中网上申请36件,纸质信函2件),予以公开3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加强公开与业务工作嵌套,凡未明确公开属性的公文流转时予以退文,凡拟不主动公开的文件须经局办公室审查,凡应解读未解读的新制定文件,不予登记编发文号,力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动态更新“政声传递”等栏目内容,及时拉取国内实事要闻;积极对接江苏省生态环境大数据、江苏政务服务等平台,增设服务端口,实现一站互通、一键互联,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42件,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五)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检查,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反馈的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整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2022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等行为,行政复议2件均结果维持,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没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造成重大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行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7

2

4

1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22

5

2

4

1

0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7

2

4

1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政务微博普及率、微信公众号内容优化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待提高。2023年,我们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公开内容准确规范。聚焦群众关注事项,了解群众诉求,不断拓展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回复,对涉及专业性较强、企业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等做好相关解读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二是平台内容丰富优化。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强化动态更新,同步推送的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率。

三是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