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21

本报告由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邮编:223001,电话:0517-83666187)。

—、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建强信息公开载体,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圆满完成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淮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2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2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条,资金信息3条,人事信息9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0件。通过信函进行申请8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2件,已全部按规定办结,其中主动公开6件,4件因不属于本机关掌握信息未予提供。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以实现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为导向,着重加强收集、整理、储存、发布、服务等全过程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工作。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每季度开展一次网站安全检测评估,全年未发生恶意篡改等安全事件。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监测,定期开展读网巡查,严格把控信息公开频次和质量。围绕全市人社政策、业务经办流程等内容,结合每月人工咨询服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淮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淮安发布”定期推送问答解释、典型案例,减少群众办事难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以贯之做好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和优化调整,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开设“人社政策一键直达”专栏,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持续推进“淮安人社” 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增设“掌上大厅”“人社地图”等功能,推出智慧人社、招聘求职、网点导航等便民服务。打造集“淮安人社” “淮安就业”“淮安人事考试”微信服务号、“淮安人社”抖音号于一体的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在保障信息公开公正透明的基础上,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印发《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明确各处室、单位工作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每半年开展一次政务公开自评,对照测评指标逐项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障公民知情权。在局网站“信息公开”版面公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包括地址、电话、传真等,并明确监督方式及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5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未结

尚审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广度深度、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明确处室单位职责,专人负责抓实做细,加大信息发布频次和数量。二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需整合展示政策信息,进一步提升政策匹配度。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积极运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群众语言,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漫画等形式,制作公众看得懂、记得住、便于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依托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