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时间:2023/01/29    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    字号:[ ]

(一)普通高中振兴计划


一、目标任务

实施普通高中振兴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建设。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指导县区拟订普通高中教师编制调整方案;组建学科教研指导中心,建立高中学科基地。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县中通过改革创新增加办学活力;

二季度:建立全市高中教育基金;推进实施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推进“双高”协同培养、初高中一体化培养;

三季度:组织教师荣誉表彰,完善教师荣誉机制;进一步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教研能力提升等关键事项;

四季度:进一步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教研能力提升等关键事项;建设全市“融学云课堂”和教科研信息平台。

三、资金安排

市本级在原有财政投入基础上,连续五年,每年再投入3000万元。县区参照财政配套投入,每年新增投入500万元/县区。

1.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负责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支持。

2.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委负责营造良好的普通高中发展环境。市委编办负责指导县区拟订普通高中教师编制调整方案。市发改委负责学校建设规划、课后延时服务收费等审批。市人社局负责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市财政局负责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和市本级经费筹集、拨付。市审计局负责督查各县区普通高中振兴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政府负责属地普通高中振兴计划落实。


(二)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


一、目标任务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19所。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各县区申报《2023年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表》,明确年度建设任务;

二季度: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完成规划、用地、设计、工程招投标等相关手续或开工建设;

三季度: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达基础工程或以上阶段;

四季度: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达主体工程完工或以上阶段。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约21.23亿元,2023年完成投资约9.69亿元,其中新改扩建9所幼儿园完成投资约2.43亿元,新改扩建10所中小学完成投资约7.26亿元。按隶属关系县区承担约7.43亿元,市级财政承担2.26亿元。

1.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负责日常督查、指导及推进工作,按月按季度统计项目实施情况。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经费筹集、拨付,会同教育部门监督检查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市住建局配合做好项目建设、验收等手续办理。相关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负责所属项目建设经费筹集与管理、工程实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中小学明眸工程


一、目标任务

实施“明眸工程”,改造提升145所学校教室照明系统。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印发通知,指导各地根据“一校一策、一校一案”的要求落实具体改造提升项目学校,制订推进实施计划方案。督促各地落实经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季度:指导各地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学校教室现场测量,确定各教室灯光安装方案。履行相关采购手续,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三季度:开展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督导项目采购程序、质量、进度,严把教室照明改造提升质量关;

四季度:组织专家对改造提升项目开展抽查,对项目施工安装及使用效果等进行评价,加强后期日常管理维护。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约1627万元,由县区(园区)承担。

1.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项目的督查、指导、考核。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协助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园区)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各县区政府、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负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和资金筹集。


(四)新增普惠托育机构


一、目标任务

新增市级普惠托育机构15个、普惠托位800个以上。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相关部门联合制订印发实施方案,指导开展项目机构摸排;

二季度:各县区、园区确定项目机构,签订建设协议,制订推进计划,开展项目跟踪,指导机构规范名称、证照和托育服务行为;

三季度:全面完成备案和建设,持续做好科学育儿公益性活动,建立健全台账;

四季度: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开展项目评审验收,落实奖补经费。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1610万元。其中,向上争取2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70万元,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筹集120万元,社会资本投入1400万元。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动态跟踪和组织验收等工作。

2.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会同市卫健委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落实普惠托育相关支持政策。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奖补资金,配合市卫健委向上争取建设引导资金。市教育局负责鼓励、支持和督促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学生资助


一、目标任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各学段学生进行资助。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季度: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平台申请及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发放工作;

三季度:完成新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材料收集、汇总、评审、上报、发放工作;

四季度: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平台申请及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发放工作。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其中上级补助约0.8亿元,按隶属关系县区承担约0.52亿元,市级财政承担约0.09亿元。

1.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负责完成市直学生资助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学生资助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资金筹集、拨付。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完成属地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