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在线调查
淮安市“八五”普法调查问卷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3-04-14    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  

为更好地开展我市“八五”普法工作,淮安市司法局开展了淮安市“八五”普法调查,现调查结果如下:

1、参与者中,男性占59.27%,女性占40.34%。

2、参与者中,18周岁及以下占0.59%,19-44周岁占58.7%,45-59周岁占36.72%,60周岁及以上占3.62%。

3、参与者中,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占31.33%,大学专科学历占28%,大学本科学历占37.8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2.46%。

4、参与者中,学生占1.22%,军人占0.16%,农民占6.43%,工人占9.66%,个体经营户占5.39%,企业经营管理者占1.61%,国家工作人员占31.86%,自由职业者占5.06%,退休群众占1.89%,其他工作者占36.54%。

5、参与者中,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占0.41%,在清江浦区的占4.84%,在淮安区的占0.53%,在淮阴区的占0.92%,在洪泽区的占10.84%,在涟水县的占0.08%,在盱眙县的占33.83%,在金湖县的占42.46%,在生态文旅区的占3.9%,在工业园区的占2.07%。

6、参与者中,对“八五”普法听说过,了解一定内容的占79.75%,对“八五”普法听说过,不了解具体内容的占15.41%,对“八五”普法没听说过的占4.47%。

7、参与者中,认为工作、生活与法律关联度很高,经常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占83.59%,认为工作、生活与法律关联度一般,除非遇到纠纷,很少了解法律法规的占14.8%,认为工作、生活与法律没有什么关联度,就算遇到纠纷,也不想通过法律解决的占0.92%。

8、参与者中,会通过电视了解法律的占67.32%,会通过网站了解法律的占62.53%,会通过微信了解法律的占67.36%,会通过微博了解法律的占30.56%,会通过户外广告了解法律的占29.83%,会通过法治宣传资料了解法律的占61.08%,会通过法治讲座了解法律的占46.32%,会通过现场宣传活动了解法律的占40.36%,会通过法律咨询服务了解法律的占30.83%,会通过其他方式了解法律的占14.72%。

9、参与者中,倾向接受短视频方式普法宣传教育的占74.73%,倾向接受案例方式普法宣传教育的占69.22%,倾向接受节目方式普法宣传教育的占46.52%,倾向接受宣传资料方式普法宣传教育的占53.38%,倾向接受法律咨询方式普法宣传教育的占37.41%,倾向接受法治讲座方式普法宣传教育的占47.89%,倾向接受其他方式普法宣传教育的占10.17%。

10、参与者中,有需要了解掌握劳动法律方面(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工资福利)的法律知识的占82.7%,有需要了解掌握经济商事法律方面(财税、公司、证券等)的法律知识的占39.85%,有需要了解掌握民事法律方面(婚姻家庭、物权、合同等)的法律知识的占69.83%,有需要了解掌握行政法律方面(行政许可、处罚、复议及国家赔偿等)的法律知识的占45.79%,有需要了解掌握知识产权方面(著作、商标、专利等)的法律知识的占31.98%,有需要了解掌握诉讼、仲裁方面(诉讼、仲裁的程序等)的法律知识的占35.18%,有需要了解掌握刑事法律方面(治安处罚、刑事犯罪等)的法律知识的占33.86%,有需要了解掌握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的占12.48%。

11、参与者中,不了解身边的“法律明白人”的占11.9%,听说过身边的“法律明白人”的占38.13%,了解,并有意向成为“法律明白人”的占49.55%。

综上所述,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大部分群众听说过“八五”普法并了解一定相关内容,认为工作、生活与法律的关联度很高,经常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依然存在极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愿意用法律解决纠纷。大部分群众更倾向于通过电视、网站、微信、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了解法律,更倾向接受短视频、案例、宣传资料等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应当加大通过电视、网站、微信、法治宣传资料等载体普法力度,更多地推广短视频、案例、宣传资料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另外,群众对劳动法律方面和民事法律方面的法律需求极高,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可以结合具体部门法向此类法律需求倾斜。有90%的群众知道“法律明白人”,说明“法律明白人”工作已经取得较好的成效。


相关信息:淮安市“八五”普法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