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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5-03-21  来源:  字号:[ ]

1.部门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淮安、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

(二)牵头拟订数据、政务服务管理、营商环境优化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标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三)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

(四)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五)协调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六)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协调政务资源数据归集、共享,扎口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七)组织拟订数据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八)在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等相关职责中,履行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

(十一)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十二)协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营商环境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督查问责。

(十四)牵头负责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考评,根据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总体要求,研究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牵头组织开展机关服务企业工作,协调推进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十六)搭建政企互动平台,推动部门转职能、转服务、转作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十七)负责市级部门划入的市场准入、建设工程、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办公室、规划协调处、政策法规和监督评估处、数据资源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数字经济处(数字社会处)、数字政府处、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处(安全管理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政务服务处、营商环境评价指导处、企业服务处、营商环境督查处、经济审批处、建设审批处、社会事务审批处、组织人事处。

3.主要负责人:吴苏。

4.办公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5.联系电话:0517-83638311。

6.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14:00-17:30(7月15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