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下达2021年市级商务流通发展资金1984.37万元

时间:2021/12/24    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规〔2013〕3号)、《淮安市市级商务流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淮财规〔2018〕11号、淮商财〔2018〕19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商务流通发展资金项目通知》(淮商财〔2021〕128号)及《关于修改<淮安市市级商务流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财规〔2021〕5号)规定,经各县区商务局(经发局、招商局)、县区财政局初审同意、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合格、终审符合与公示无异议后,12月23日,市财政下达2020年度淮安市商务流通发展资金1984.37万元,扶持项目135个。主要支持我市外资提质增效、外贸稳定增长、外经稳中有序、电子商务发展、再生资源回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