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时间:2021-04-06    来源:洪泽区政府办  字号:[ ]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近年来,洪泽区“四突出”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水平,全方位保障流浪乞讨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突出建立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建立区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沟通和协作;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全面协同机制,形成救助管理工作合力;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定期上街巡查等制度,明确规范领导职责、受助人员入离站程序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最大限度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发生。

       突出健全信息,加强源头预防。以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托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救助网络,先后深入全区各个镇(街道),入户摸底排查流浪乞讨人员和严重精神病人,并对全区多次外出反复流浪的6名人员逐一建立个人信息资料档案,随时查阅和掌握信息动态,做好返乡流浪乞讨人员的跟踪服务保障工作,做到提前发现、提前介入,加强源头治理,减少或杜绝外出流浪现象。

       突出政策宣传,传递民政声音。积极开展以“防疫情保安全 强服务促提升”为主题的开放日宣传活动,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救助管理机构,零距离感受救助管理工作相关流程,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该区救助管理工作的“在站寻亲”“街面巡查”等好做法被省、市、区各级媒体相继推广宣传,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纷纷点赞。

       突出分类救助,开展无缝服务。持续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做到“发现一人、救助一人”,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巡查救助,以城区主要路段和废弃房屋等偏僻死角为巡查重点,24小时不间断巡查,实施无缝隙巡查,力求早发现、早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并第一时间将巡查救助中发现的精神障碍人群送往市第三人民医院妥善安置,提供托养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