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31    来源:市体育局      -->  字号:[ ]

各县区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5月23日召开的“全国体育系统加强赛事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结合省体育局相关通知要求,现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工作做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精准管控,增强责任意识,周密细致部署,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确保各级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防疫优先,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坚持“防疫为先、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按照“一赛事一方案”、“一活动一方案”的要求周密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赛事活动前期要认真推演防疫检查和紧急隔离措施及流程,确保无缝对接、管用有效;发生涉及疫情的任何可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必要时果断暂停赛事活动。

三、突出重点,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一)制定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主办、承办单位要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明确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方案预案,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并按规定向举办地公安机关提交安全许可申请,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充分评估赛事活动的防疫和安全风险,针对群众体育活动的特点,要严格把控参与人数规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落实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场地器械、安检、消防、防疫、医疗救护、应急疏散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规定配备竞赛组织、医疗救护、安全保卫以及必要的防疫物资和消防器具等。赛事活动前期要认真排查、验收举办场地以及配套设施设备、体育器械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物资和器材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细化措施,做好活动过程安全监管。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人员流动监控,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确保场地、场馆和赛场的安全。要加强举办地食品、卫生防疫、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加强对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者的安全提醒提示和教育培训,购买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赛事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因办赛需要使用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信息的,应当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使用或泄漏个人信息。

(四)迅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赛事活动主、承办方要根据赛事活动规模,成立赛事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健全应急指挥的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赛事和活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准备,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淮安市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