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件:开展济困助残关爱行动

时间:2020-02-14    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

(一)关爱服务居家老年人

一、目标任务

依托市“虚拟养老院”信息平台,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上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和精神关爱等照料服务。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开展服务人群的核对和摸底,确定上门服务对象人数,根据摸底人数预拨项目资金。

二季度:完成购买服务招标工作,引导老年群体自行购买上门服务,组织引导广大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志愿服务。

三季度: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委托信息平台运营管理方对居家老年人接受上门服务情况进行一定比例的电话回访,做好接受上门服务回访记录。

四季度: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依托“虚拟养老院”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汇总和分类,开展综合评估验收。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市财政筹集500万元用于市区购买服务经费补贴,其余通过向上争取和县区筹集解决。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统筹指导、督查推进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经费筹集、组织实施、数据上传等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经费筹措和拨付工作。

(二)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

一、目标任务

依托第三方互联网智慧服务平台,以线上信息服务和线下实体服务为支撑,为6000名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每人每月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照料服务。线上信息服务主要包括人员定位、实时对讲、应急援助、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及服务的监督管理等信息服务,线下服务包括助洁、助餐、助浴、助行和其他个性化需求等日间照料服务。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分解任务,落实经费,筛查确定服务对象。

二季度:完成招标,建立系统平台,组建服务队伍,开展托养照护服务。

三季度:组织开展托养照护服务。

四季度:组织开展托养照护服务,进行综合评估验收。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向上争取300万元,其余700万由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筹集。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残联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资金筹集等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

(三)提高困境儿童基本养育费标准

一、目标任务

提升全市孤儿、父母监护缺失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以及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基本养育费保障水平。其中,集中供养孤儿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基本养育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养育费按照不低于当地集中供养孤儿基本养育费65%发放;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基本养育费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养育费标准的80%发放;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儿童基本养育费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养育费标准的60%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扶贫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中的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儿童基本养育费,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养育费标准发放;符合困境儿童基本养育费保障条件的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基本养育费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养育费标准的50%发放。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组织做好正常困境儿童养育费发放工作,对属地困境儿童进行摸排,做好困境儿童数据的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财政保障。

二季度:进行提标测算,制定提标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季度:做好数据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财政保障,对照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困境儿童基本养育费。

四季度:对困境儿童基本养育费提标发放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向上争取约830万元,市财政筹集182万元,其余由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筹集。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日常督查、统筹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拨付、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