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件:治理提升湿地生态系统

时间:2020-02-14    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

(一)编制保护规划,完成勘界立标,建设一批特色游园小湿地、田园小湿地

一、目标任务

编制《淮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20-2030年)》。依法勘定自然保护地的面积、范围、边界和功能区划,建立矢量数据库。完成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每个县区建成3个以上游园小湿地或田园小湿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建成1个以上游园小湿地或田园小湿地。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制定《淮安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招标工作,向省林业局申报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初步设计。各县区制定游园小湿地或田园小湿地建设方案。

二季度:完成《淮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20-2030年)》立项、招标、基础资料收集及现场调研等工作,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报告并上报省林业局。完成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前期工作,开展野外数据监测。开工建设游园小湿地或田园小湿地。

三季度:编制完成《淮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20-2030年)》征求意见稿,召开自然保护地勘界报告专家论证会,争取省林业局对勘界报告成果进行验收,公示自然保护地勘界结果。开工建设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购置仪器,持续开展野外数据监测。基本建成游园小湿地或田园小湿地。

四季度:完成保护规划的评审稿。对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予以确认和公布。建成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正常开展野外数据监测,建成矢量数据库。对游园小湿地、田园小湿地进行评估验收。

三、资金安排

《淮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20-2030年)》编制经费120万元。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经费251万元,其中向上争取51万元。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经费717万元,其中向上争取517万元。每个游园小湿地或田园小湿地建设经费100万元,由所在县区、园区筹集。经费不足部分,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专项经费中解决。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淮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20-2030年)》,负责建设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负责游园小湿地、田园小湿地方案设计工作。各县区、相关园区配合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等工作,负责建设游园小湿地或田园小湿地。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市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整治白马湖备用水源地取水口周边环境

一、目标任务

实施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湖区清淤、东闸口闸拆建,二级保护区渔民上岸安置,二级保护区房屋拆迁及堤防环境整治,确保年内水源地水质实现达标。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与报批等工作,实施渔民上岸、拆迁安置、弃土区等工作。

二季度:完成项目报批、招标等前期工作,完成渔民上岸、房屋拆迁安置及弃土区租用等工作。

三季度:一级保护区湖区清淤、东闸口闸拆建全面开工,完成二级保护区房屋拆迁及堤防环境整治扫尾工作。

四季度:完成建设任务,进行工程评估验收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1.17亿元,市财政筹集2868万元,二级保护区内渔民上岸和堤防房屋征迁安置经费由淮安区筹集。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白马湖办负责实施一级保护区湖区清淤、东闸口闸拆建、堤防环境整治。淮安区政府负责实施二级保护区渔民上岸安置及二级保护区堤防房屋拆迁安置,协调取土区租用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资金筹集。市审计局负责审计。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做好配合工作。

(三)整治提升36条城市河道水环境

一、目标任务

对36条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城市河道实施岸带绿化、护坡修砌、生态修复等。其中,清江浦区10条,淮安区18条,淮阴区1条,洪泽区1条,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3条,苏淮高新区3条。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60%以上河道开工建设。

二季度:所有河道全面开工建设。

三季度: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四季度:完成扫尾工作,开展考核验收及审计等工作。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6.09亿元。向上争取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其余由相关区、园区自筹解决。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推进等工作,各区、相关园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协办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予以支持配合。市财政局协助向上争取资金并做好拨付工作。

(四)整治27条农村黑臭水体

一、目标任务

整治27条农村黑臭水体。其中,清江浦区、淮安区各2条,淮阴区、涟水县各5条,盱眙县、金湖县各6条,苏淮高新区1条。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编制整治方案,完成前期工作,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季度:完成整治工程量60%以上。

三季度:完成整治工程量80%以上。

四季度: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2360万元,通过向上争取和县区、园区自筹解决。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推进等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河道疏浚活水、生态修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村庄及工业污水治理。相关县区、园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协办单位: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相关县区开展乡镇污水治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县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财政局负责协助相关县区向上争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