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农房改善推行共有产权房购房制度

时间:2020-10-21    来源:金湖县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为了大力推进农房改善惠民措施,解决农房改善中的经济困难家庭住房问题,金湖县创新农房改善产权制度,推行实施了共有产权房购房政策,2020年,该县为农房改善户提供1200套共有产权房源,已签订363套共有产权购房协议,1000多名农村居民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共有产权减轻购房压力。在农房改善中,购房存在经济困难的家庭,购房户按照持有60%房屋产权进行买房,政府平台公司持有40%房屋产权,契税按相应比例承担,公共维修基金、车库等附属用房费用及其他办证工本费用由本人按全部面积承担,并配合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等手续。

上浮面积照顾房屋小的。该县针对部分家庭农村房屋面积较少的,选房面积可以上浮10平方米。如果上浮10平方米后,还是达不到政府提供最小房面积的共有产权房源,可选择最小面积共有产权房源,但超过的部分由搬迁户全额承担购房费用,若因家庭人口众多确需超面积选房的,必须经过镇街和县农房办共同批准,超过的部分由搬迁户全额承担购房费用,按实际缴纳房款的比例折算共有产权份额。

买房补贴直接现补到买房。共有产权购房可以享受团购价,比正常商品房市场价低200元/平方米,并享受政府补贴1200元/平方米。

购房收益分割清晰明了。购房户5年之内回购平台公司所占产权的按照原价优惠购买;超过5年回购的,按照市场价回购40%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