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淮安市公安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文件公开更加规范。2019,及时主动公开《淮安市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淮安市公安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关于成立淮安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的通知》、《2018年淮安公安工作总结》、人事任免信息等各类文件20件。二是公开载体更加全面。进一步丰富拓展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年内,通过“淮安公安”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52条,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22。另一方面,切实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通过淮安公安“微警务”发布信息235条,通过“平安淮安”微博发布信息2188条,通过“淮安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78条。另外,积极依托“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公开全市公安机关警情、案件状态、人员措施、涉案财物、处罚决定书等信息。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按照上级关于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发布财政预算决算、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共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信息20条;及时将21件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6件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市局网站公开。四是政策解读更加多样。认真做好公安机关出台的重大举措和便民措施解读工作,有力提升了政策的传播和推广效应。年内,单独召开了“扫黄打非”工作及“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侦办情况等2场新闻发布会,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内环高架、高铁通车”等新闻发布会3场;通过政策解读等栏目发布《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政策解读》、《加强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通告的解读》等解读类信息12条;主动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政策简明问答》解读工作,把群众关注的政策信息从政策文件中提炼出来,通过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解读,年内推出了《淮安市居民身份证办理政策简明问答》、《淮安市交通安全管理政策简明问答》。五是公开范围更加广泛。以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提升服务实效。依托公安网站适时发布倾向性、苗头性违法犯罪预警信息和道路交通状况、居家出行安全需知等提示信息,宣传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巧、提高防范能力。年内,发布警方提示、安全防范、交通出行等信息302条。六是政务服务稳步推进。积极依托淮安公安“微警务”集群、门户网站局长信箱、警务访评中心等渠道受理、办理、反馈群众诉求和需求,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截至目前,淮安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已开通自助移车、微警务热线、交通违法查询、交通违法随手拍、实时路况、通讯网络诈骗止付、律师会见、办事指南等71项服务功能,关注用户160余万。年内,各渠道累计为群众在线提供服务10万余次,办理各类诉求近1万件。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从受理、办理、反馈、归档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办理内容和工作责任,确保市局机关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严格、规范运转,始终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9,全部办结。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改版升级为契机,大力加强信息公开栏目与平台建设,把政务公开专栏设在主页醒目位置,优化了栏目布局,实现一键链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里的各个栏目。创新设置“警务公开”专栏,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文件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纳入专栏,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融互补。目前已形成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市局门户网站、平安淮安微博、淮安公安微警务等多渠道、立体化的信息公开平台。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保密审查、收发文登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操作程序,提高了信息公开力度。在日常工作中,由指挥中心和办公室主动收集各部门新产生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发布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

()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情况:成立了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局指挥中心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政治部、指挥中心、法制支队、行政审批处和警务保障处有关人员为成员。明确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责任民警专门抓的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逐层传递,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工作格局。2019年,市公安局召开4次工作推进会,有力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提升了工作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7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8

38

8943

行政强制

69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3267.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上级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为简单、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等需改进的地方。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企业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围绕公安机关出台的重大举措和群众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政府网站、公安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采取新闻发布会、“一图读懂”、政策简明问答、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提升解读水平,努力做到通俗易懂,达到服务群众的初衷。三是完善各项支撑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明确各责任部门职责,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2次,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考核条目,强化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