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专题专栏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06  来源: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各县区(园区)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1.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市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一办十组”组成人员,各县区(园区)也要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统筹调度,确保人员队伍、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等落实到位。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各县区(园区)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市各专项组牵头部门于1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值班信息(轮值带班领导、工作人员和值班电话)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2.各县区(园区)要制定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方案、大规模核酸筛查预案,经常性组织演练。继续把好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社区、进口冷链食品等监测关口,完善灵敏高效、多点触发的疫情监测、上报、预警机制,一旦发生疫情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落实管控措施。

  3.各县区(园区)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市各专项组牵头部门要建立疫情常态化督导督查机制,定期对重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落实,切实做好防风险、补短板、堵漏洞等各项工作。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市、县两级按不少于一周需求量储备应急防护物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不少于30天满负荷救治需求量储备防治物资。

  4.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工作。

  二、精准实施重点人群防控

  5.公安部门要利用大数据及时搜集掌握有关来淮返淮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各县区(园区)和有关单位。社区要严格落实信息落地核查反馈机制,及时做好核查追踪。宾馆、旅馆、网约房、出租房等外来人员落脚场所要加强人员验证登记,坚持测温、查验“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及时将中高风险地区来淮返淮人员信息向属地镇(街道)报备。

  6.市涉外防控协调组要加强与县区(园区)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驻昆山专班要严格执行自上海口岸入境人员“点对点”接驳制度。各县区(园区)要严格落实自上海口岸入境人员11天、中高风险地区来淮返淮人员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各县区(园区)要及时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由所在社区安排专人开展每日健康监测,严格实施后续14天居家健康管理和2次(居家第3、14天)核酸检测措施。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淮返淮人员,要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依据,不能提供的需接受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方可自由流动,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异常症状等,由社区或单位安排专人陪同至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市涉外防控协调组要从严把握入境人员“快捷通道”政策,严格落实邀请审批、入境检疫、闭环管理等措施,确保稳妥可控。

  7.各县区(园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规定周期和频次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春运服务保障人员等重点人群落实应检尽检措施。

  8.各县区(园区)要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确保在1月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重点人群(进口冷链、海关边检、国际交通等从业人员)接种工作,并统筹安排后续阶段重点人群接种工作,2月5日前完成其他各类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坚持多病共防,引导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切实防范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9.坚持“人物同防”,各县区(园区)要对进入本辖区范围内每批次进口货物及其外包装盒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做到“逢进必检”,对国产冷链食品、市场上流通的进口货物每周开展一次抽样检测。各地应按要求高标准建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入我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核酸全检测、外包装全消杀、来源全追溯“三全”管理要求,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

  三、强化重点场所监督管理

  10.市学校防控组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校园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寒假期间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落实师生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做好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高校要安排师生员工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为其制定“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并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员工寒假生活。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执行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11.交通部门要加强客流班次调控,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场站、交通工具工作人员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制度,严禁交通场站外载客带客。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车群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由市交通管控组牵头、相关县区(园区)配合,在涟水机场、高铁东站、淮安火车站等“两站一场”设置转运工作专班,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淮返淮人员实行闭环转运。“两站一场”要在入口、出口处及时公布、更新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有序分流出站旅客,对进出场站旅客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查验,督促场站内所有人员规范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12.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网吧、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要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倡导非接触扫码付费,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落实从业人员戴口罩、手消毒等防疫措施。餐饮场所要严格餐具消毒,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推荐使用公筷公勺。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监所等重点场所节日期间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确需进出的外来人员要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依据。

  13.加强集中医学观察能力建设,各县区(园区)要按照每万人不少于20间的规模储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深入排查现有场所卫生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隐患,健全落实安保、接待、值班、信息报告等制度,规范“三区两通道”设置,对所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加强隔离人员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根据需求提供必需的心理疏导。

  14.守好医疗机构“末端”防线,强化入口管理、来院人员健康管理、单位职工外出管理、院感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五类管理”,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全部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执行预检分诊、转诊审核责任制,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后要立即报告所在地镇(街道)并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严格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范二次污染。

四、强化聚集性活动管控

  15.加强大型会议规范化管理,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对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主办方要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属地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备案,并严格落实会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6.各县区(园区)、市各有关单位要从严审批大型文体商业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室内体育赛事、演唱会、线下展销促销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

  17.文广旅游部门要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旅游景区、演出场所、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在景区出入口、重要景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浴室、澡堂等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18.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就地过节倡议活动,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市民就地过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春节期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离开本市的,要严格按规定请假报备。

  19.各县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广泛开展疫情防控主题教育,倡导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家庭聚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20.市新闻宣传组、各县区(园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推送防疫提示,加强健康教育,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防聚集等有效防控做法,倡导家庭注意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适量储备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医院、宾馆、餐厅、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每天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21.加强传染病防治法规宣传教育,告知重点人群防控要求和法律责任,引导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淮返淮前如实报备信息,鼓励群众通过12320、12345热线提供疫情线索。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