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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来(返)淮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62号)
时间:2022-11-25  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第62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传播范围广、传播链条多、疫情波及范围广的特点。我市持续发现输入阳性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现就进一步优化来(返)淮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来(返)淮前主动报备

所有外省外市来(返)淮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i淮安”APP或者“淮上通”微信小程序或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备或未按规定完成“落地检”和相应核酸检测频次的,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对外省外市涉疫地区来(返)淮人员,落实分类隔离管控,其他人员实行“落地检”和“3天3检”。“3天3检”未完成前,严格做到“四个不得”(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三、进入场所测温验码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入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漏管失管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四、做好自我健康防护

来(返)淮途中,请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或自驾车辆,减少旅途中转,避开高风险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测温验码。同时,请密切关注自身及同行同住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发现身体有所不适(如发热、咽痛、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