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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出台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十必须”“十严禁”
时间:2021-01-15  来源:淮阴区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诊,淮阴区日前出台文件,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提出疫情防控“十必须”“十严禁”的要求。

该区要求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做到“十个必须”,即:必须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首报负责制,必须做好就诊人员及陪同人员信息登记,必须做好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工作,必须落实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日报告制度,必须规范清洁消毒工作,必须严格医疗废物管理,必须严格发热诊室隔离区域设置,必须严格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必须向辖区居民科学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未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医疗机构,严禁未测量体温进入医疗机构,严禁未查验健康码(无健康码、行程卡的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进入医疗机构,严禁不询问流行病学史进入医疗机构,严禁医务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执业,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谎报发热患者信息,严禁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留诊发热患者,严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拒诊发热患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发热诊室),严禁违反医院感染等疫情防控规定。

对违反规定私自留诊发热患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等个体诊所,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疫情传播的,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